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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可以用传真形式订立吗
合同可以用传真形式订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
合同订立与成立有何区别
合同订立与成立的区别在于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为达成合同合意而相互联系磋商的一系列行为,是一个过程;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成立即生效。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而合同订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成立。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即合同成立,当事人意图实现。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即合同不成立,当事人订约失败。
三、
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合同成立反映的是当事人自由协商的结果,尚不涉及法律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因此,它只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即已足够:
1.订约人。订约人是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意思表示一致。订约人须就合同条款至少是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才成立。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找法网提醒您,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